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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說網路上爬文造成作者的困擾,這件事情,應該不是由觀看者來負責任的吧!!

網路上的部落格,可以設定公開、不公開、和使用密碼,如果文章設定為公開,那麼不論是無聊的、關心的抑或是所謂的處心積慮..等各種人士,皆可在自己的電腦中透過網路點閱。

這樣造成作者的困擾嗎? 這是閱讀人的自由吧!

畢竟讀者沒有在作者的版面留下任何言論和批評,只是靜靜地看著作者創作她的文章,一篇又一篇。然而,有些感情和讀者產生了微妙的共鳴,以致常常拜訪。如果說,作者本人不願意公開任何文章,大可自己保密,不須寫在網路上讓搜尋引擎找到。甚至有方法可以限定觀看人士,可不是嗎?

這是網路的社會,有網路的規矩,也有網路保護隱私的機制。我喜歡閱讀文章,這是我的嗜好。就像是習慣閱讀一樣,一本又一本地買。網路中,則是一篇又一篇地看,我是讀者,這樣有錯嗎?我不是駭客,沒有那麼多閒時間專研程式竊取資料,違法的事、違反道德的事,我更不削!!

因此,當妳生氣的時候。請妳想一想,事情的是非對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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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娜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